法律學分班適合對象:
1.計劃未來報考法律相關院所或相關學系碩士班(或法碩在職專班)者;
2.針對非法律相關科系畢業,有志參加律師、司法官等國家考試之社會人士修讀相關學分以符合應考資格者;
3.對研讀法律基礎或進階課程有興趣者。
政大公企中心 法律學分班【科目】包括:※每學期開設2-5門課不等
民法專題研究、 刑法專題研究、民事訴訟法專題研究、刑事訴訟法專題研究、
行政程序及執行法、行政法專題研究、憲法專題研究、
財經相關法律(金融法規、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保險法)、
基礎法學(法制史、法社會學、法理學)、勞動法
智慧財產權法專題研究、國際法專題研究等
(上課教室:師大公館校區,教學研究大樓)
課程名稱 |
學分 |
上課時間 |
授課教師 |
行政法專題研究 |
3 |
每週一(2/22開課-110/7/5),共17週 |
詹鎮榮 |
民法專題研究(總則) |
3 |
每週三(2/24開課-110/6/23) ,共18週 |
許政賢 |
刑事訴訟法專題研究 |
3 |
每週五(2/26開課-110/7/2) ,共18週 |
楊雲驊 |
公司法專題研究 |
3 |
每週二(2/23開課-110/6/22) ,共18週 |
朱德芳 |
* 重要提醒:師大校區內無法停汽機車,需至臨近停車場停放走路前往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報名流程:(採全面線上報名)
1.新生(未曾就讀本中心法律碩士學分班者):即日起開放第一階段報名(至1/13截止),請點選【我要報名】及上傳相關文件(含學力證件及在職證明),成功加入清單後,請至網頁上方『購物車』結帳,繳交報名費500元,完成結帳後即完成報名程序。
(共開放二階報名,第一階段報名者,可較早選課。)
第一階段開放時間:109年12月28日~110年1月13日(於1/15前Mail寄發錄取及選課通知)
第二階段開放時間:110年1月19日~2月17日 (報名後一周內Mail寄發錄取及選課通知)
2.舊生(曾就讀本中心法律碩士學分班者):109/12/28開始選課,舊生請直接點選【我要選課】,不需再報名。
※本班舊生於109/1/17(日)前選課享早鳥優惠,雜費減1000元(結帳時請點選優惠請選擇早鳥欄位)。
3.收費標準:每門課程3學分,每學分4,500元,雜費每學期4,000元。
4.若跨選其他碩士學分班課程於結業時僅能認列一門。
5.超商繳款上限為20,000元,如選修超過2門者請改其他管道繳費。
6.退費規定:依教育部規定之,開課前學分學雜費退9成,開課後未逾1/3退5成,未開班全額退費,需檢附收據。
本期1/3退費截止日為4/6(二)
※收據預訂於上課時發送,若因公務需求需提早索取者請來電告知,將會協助另外寄發。
⇒招生及選課重要日程:
(二)新生選課:經審查後另寄發之錄取及選課通知進行線上註冊、選課和繳交學分學雜費
(三)舊生選課:於109年12月28日至110年2月17日選課,早鳥優惠至110年1月13日(三)截止。早鳥優惠學雜費1,000元。
(四)開學:110年2月22日開學,上課時間預定為週一至週五晚間7:00-9:40(每週一次),實際上課日依個人選課而有所差異(另行通知)。
♦修課說明:
(一)每學期不限修課學分數,學員可依需求彈性選課,該學期結束後發給當期成績單。
(二)本班無修業年限限制,修滿規定18學分並經考試成績及格者,由本校發給結業證明書,但不授予學位。
(三)學員考取本校相關系所,申請學分抵免依各系所規定辦理。
請參考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修業辦法第九條規定
考選部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律師考試
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0120
*開學後加選(開學第一週):110年2月22日(一)至3月5日(五)辦理,可線上直接加選。
*退(選)費辦法: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退還學雜費之九成;未逾每門課程1/3者,退還學雜費五成;逾1/3者恕不退費,學期1/3退費基準日為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