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租借-申請流程
  • 1
    填寫場地申請表(敬請email或電話先核對檔期)

    1.第一次使用本網站請先註冊個人會員,個人會員登入後,再填寫空間申請並請填寫正確申請單位名稱及統一編號。

    2.填寫申請空間前,請先電話或email與會展組業務洽詢空間檔期,並提供議程需求、進場時間、活動時間、撤場時間,確保空間檔期可以配合需求。

    3.請於場地使用日30天前,於網站、APP填寫送出「我要申請場地」,於線上完成租借資訊後,請將系統通知信及活動企劃書或簡介、議程需求(進場時間、活動時間、撤場時間等),email到會展行銷業務同仁信箱,即可開始進行行政審核及預約場勘報價等事宜。

    4.線上完成租借資訊填寫,不代表場地已確認可以使用,需完成報價單回簽並進行繳費始能確立。

    5.完成線上申請資訊後,請email相關附件,並電話與會展組業務聯繫,確保申請資訊已正確送出。感謝您!

     

  • 2
    申請單位提供活動企劃書或簡介、議程需求

     

    1.確認租借空間及設備需求項目,請註明進場彩排時間、活動時間、撤場時間(可享不同使用優惠), 如有合併線上會議、自備廠商器材等,需請特別說明。

    2.確認場勘需求及進行場勘、回覆場勘後最新需求及通知開立報價單。

     

  • 3
    審核通知確認
    審核(資料完整後,需 2~7 日工作日)
    不通過(Email 不同意使用)
    審核通過 (Email 通知)

        1.報價單確認簽章回傳後,由系統通知繳費

        2.於繳費期限內完成繳交50%訂金或全額場地使用費(開立收據)

        3.校內單位需附校內轉帳簽文

     

  • 4
    申請單位續辦事項
    • 1.空間使用者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給付項目及最低保險金額
         (一)每一個人體傷責任之保險金額:新臺幣六百萬元。
         (二)每一意外事故體傷責任之保險金額:新臺幣三千萬元。
         (三)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責任之保險金額:新臺幣三百萬元。
         (保險期間之最高賠償金額:新臺幣六千六百萬元。)
    • 2.搭設舞台或攤棚等相關設施物應依法申請連實建物許可並投保工程險
    • 3.戶外活動應向環保局發函通報
  • 5
    活動前一週完成保證金與場地設備費尾款繳清

        1.繳交保證金 (開立收據)

        2.繳交尾款(開立收據)

  • 6
    活動前一週
    • 1.備齊貨車車號清單,申請通行證
    • 2.備齊工作人員清冊,攜工作證至公企中心蓋印戳章
    • 3.繳交前項保單證明或切結書,臨時建物許可之影本
    • 4.召開技術協調會議 :備齊活動需求及相關技術資料,共同協商配合服務事宜。如因申請單位未召開本技術協調會議或未經會議確認執行事宜,公企中心可視狀況拒絕配合 。*請攜帶議程、佈置計畫、進撤場車輛及動線計畫、視聽檔案、活動識別證張、活動宣傳檔案、保險證明等相關活動計畫。
  • 7
    活動當日進行現場會勘

    1.申請人可於租借時間前15分鐘,在一樓櫃檯報到,並預備進行現場會勘點交

     

     

     

  • 8
    活動結束後再次會勘場地

    確認會展空間、視聽設備無毀損後,場地原狀歸還,填寫保證金歸還申請書,收到蓋單位大小章之正本申請書二十個工作天內無息歸還保證金

  • 9
    填寫活動回饋單

    敬請協助當日或活動三日內填寫意見表單,

    感謝您的回饋!

簽約後無法使用場地,應書面通知公企中心,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取消,則退回場地費與保證金,否則沒收費用。